喜欢就要表白啊,万一人家也喜欢你呢
我们都说,喜欢就去追啊,喜欢就要表白啊,你不说别人怎么知道,万一人家也喜欢你呢。
有的人咬咬牙,鼓起勇气就去了,使使小聪明用点心,如果对方也有意思的话就在一起了,结局皆大欢喜。但有的人呢,就是死都不说我喜欢你,你让他多往前走一步都是要了命的。
错过了之后他后悔说,早知道当初就主动一点了。可那时候喜欢的姑娘已经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尊严的确很重要,骄傲也是。但没必要时刻都把它放在首要位置,错失一个你很喜欢的人,是后悔一辈子的事儿。
那些会说,“我喜欢你”,“我真的很想要”,的人,真有魅力。
我之前和研篱聊天的时候听她说,其实她和喜欢的那个男孩差一点就错过了。
他们像很多年轻的男孩女孩一样,有着冗长的暧昧期。做着小情侣做的事儿,出入成对,只口不提两人的关系,旁人玩笑时也是默认的样子。
但这种日子只是看起来美好,当事人是痛苦的。因为研篱说她应该矜持一点,确定关系这样的话或者事儿应该对方来做。她说,如果他连多一步都不愿意向我走的话,那还怎么说喜欢我呢。
等啊等,就是不说。男孩也不说。
研篱想放弃了,她等不起太久。于是在某次聚会上,她破天荒地和在场的一个男孩交换了联系方式,这一切都让她喜欢的男孩看在眼里。
也许是失去让男孩意识到,他其实还是喜欢研篱的。那次正逢情人节,他鼓起勇气跟研篱表白,买了一个代表爱情的礼物送给研篱,跟她说了那句,“我比想象中喜欢你”。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研篱他们这样幸运地把彼此从悬崖边上拉回来。很多人仅仅是因为没有勇气去表白,就失去了那个可能是陪她一辈子的人。
其实两个人如果是因为不互相喜欢,或者其他原因失去我都能接受,唯独无法接受的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因为不懂如何表达爱意而错失爱情。
很多时候你要说出来,要表达出来,对方才知道你对她是怎样的态度在乎或是不在乎。别人又不是你独自里的蛔虫,不是每件事都能猜度到你的态度。
之前网络上对于“送口红”事件一直有很多争议,有人说女孩子想要就应该送,有人说你的女朋友你应该宠。其实女孩儿不是势利眼,不是因为这件东西多贵而要你送,而是因为它如果是你送的,会变得更珍贵。
她想要的不是一件礼物,而是你的一个态度。
只要你真心对她,她一定会感觉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