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曾经的美好最终只是一句“喂,你好” | 华文说

原来曾经的美好最终只是一句“喂,你好”

麦浚龙和谢安琪的歌《罗生门》里唱到:


“你说过常联系对方,


从前号码,等于老地方。”


1

我是在那次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被逼着给初恋打电话的。


电话那边一直传来嘟嘟声,我多么希望接下来会有好听的女声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然而,一句“喂,你好”打破了我所有的防备。


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不颤抖,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然后说“你好”。


他说,“请问您哪位”?


我很久没有说话,那边传来“喂喂,还在吗?”


我才缓过神来,说,“我是忘芊”。


那边有短暂的沉默,然后他说“噢,我说声音怎么那么熟悉。”


我有些慌乱,连忙解释道“嗯,也没什么,就是想到你了所以打给你” 。


他笑了一声说,“终于想到我啦”。


我问他,“最近好吗?”


他说, “挺好的,上次联系好像已经是七年前了吧” 。


原来他还记得,是啊,是七年前。


最后我对他说,“好了,我挂了,好好照顾自己,注意身体”。


事实上,我已经很久不再想起他了。可是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我总是还会觉得紧张,仿佛我之前将自己打造的无坚不摧的盔甲顷刻之间全部崩塌,仿佛一下子回到了那些青涩敏感的青葱岁月里。


原来曾经的美好,最终只是一句“喂,你好。”


2

那天我在甜品店的留言簿看到一行字写着:


“喜欢的东西,比如衣服,会穿到不能穿。比如食物,会吃到吃不下。有人笑我,而我只是对待喜欢的东西和人,有奇怪的执念。我喜欢你,就会一直喜欢。等到我喜欢不动了,等到喜欢被耗尽了,等到我倒下了,就不喜欢了。在我喜欢的时候,就是放不下你。”


我一直不太懂,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会有初恋情结。或许是那些年少的青春留下了太多遗憾,亦或许是因为他教会了你怎样去爱。所以即使后来我谈了很多次恋爱,他却还是时不时的出现在我的梦里。


十六岁的时候,我遇上了一个人。我永远记得他笑的样子,眉目舒展,容颜灿烂。在日光下,他的脸庞就像是带着朦胧恍惚的光与影,这么多年来,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


夜里的风很冷,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就像当年每次快要上课的时候,我总是站在教室外的走廊,看着他从操场上跑回来。那时候他总会抬起头,远远冲我笑。 只要他对着我一笑,我觉得连天都会晴了。


前一段时间在微博里看到陈小春演唱会上,他在唱《相依为命》这首歌的时候,她在闹,他在笑,眼里满是幸福与宠溺。“即使身边世事再毫无道理,与你永远亦连在一起。你不放下我,我不放下你我想确定每日挽着同样的手臂。不敢早死要来陪住你,我已试够别离并不很凄美,我还如何撇下你。”


我就会想起从前他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我在台下静静地听。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我总会记得。后来,在听到那些他曾经唱过的歌的时候,我总会跳过,是我害怕,不敢再去想当时的种种,怕悲伤一蔓而开。终究到了这个时候,已没有人肯与我相依为命。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一次也没有。七年来他就像个水泡,成功地消失在一望无际的人海。


3

高考结束的时候,我们上了不同的大学,两地相隔几千公里。


后来,他说分手,我答应了,然后我们就分手了,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我那天对自己轻描淡写的安慰:不就是分手吗?十六岁的恋爱真的会持续一生一世吗?等进了大学,我一定就忘记他了。


可是我一直没办法忘记他。我把他搁在心里最底下,就像一个穷孩子,藏着块糖,包裹层层的糖,我知道它在那里,不用尝我也知道它是甜的。


很多次我做梦梦到这个黄昏,梦到他的这个转身,我在梦里一次次哭醒,可就没有勇气追上去拉住他,告诉他我不要和他分手。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世上注定有一个人,虽然他属于你的时光很短很少,但你如果想要忘记他,已经需要用尽一生。


记得刚分手的时候,我一气之下删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后来,无数次的后悔,在每一个深夜,偷偷在微博搜索框里搜索他的名字,然后看他每一条动态。或者是在班级的QQ群里找到他的头像点开进去,然后再悄悄抹去浏览痕迹。


我不知道做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可我忍不住,我把这些归结于无聊,并没有归结于爱他。可事实是,这些年,我从来忘不了他。我总是习惯性的想起他,可我真的不知道想他什么。这么说来,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我想了无数次,想问你这一段时间过得怎么样,想听他说过得很好,又怕听到他说过得很好。


自习室里,我伏在桌子上背英语单词。事实上,记住的远远不及忘记的多。忽然之间,时间好像停止,我与多年前的那个自己,似乎又重合在了一起。这中间的时光过得太快,回忆起来,竟是一片空白,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好像我只是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醒来,他还在我身旁。


可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睁开眼睛,面前只有书本。转过头,旁边空无一人。与从前唯一不同的是,他不在了而已。于是我把头埋在高高的书后,继续背书。


从前总是不敢光明正大的扣手机,只能在课间休息的间隙,小心翼翼等待你的消息。可现在,换了一个又一个手机,变了一个又一个号码,从此,再也收不到他的消息。


他从来没有问过我喜欢他什么,我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我最喜欢的他的样子,不是他在球场投球进栏的时候,不是他认真唱歌的时候,也不是他眉眼飞扬的时候,而是早读时他认真背英语单词的时候。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旧记得那个画面。清晨最早的第一缕阳光,照映在他的书本上,他心无旁骛的背书,而我的眼里,似乎整个天地中只有他一人。


他认真时候的样子,是我最喜欢的样子,那样为了梦想而努力,即使那个梦想不再有我。后来我对自己说,只要有他在,我就会努力。即使他不在,我也会努力。


4

听刘若英唱《念念》。


“曾经就在身旁,怎么留不住。不在乎,却不能忘。太在乎,念念不忘。忘了那么难,不忘更心酸。”


有人说,你越是想要忘记一个人,你就越是记得清楚。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想忘掉的永远也忘不掉,想记住的永远也记不住。


昨天是我第二次喝很多酒,距离第一次喝酒已经四年了。和从前一样,我仍旧一个人坐在角落,不说话,只喝酒。是的,我想喝醉了。这样,我才能肆无忌惮把那些腐朽的,烂在肚子里的往事毫无顾忌说出来,让它们烟消云散。伤疤没有完全好,是因为里面有腐肉,于是我撕开愈合的伤口,把腐肉剜出来,这种刻入骨髓的痛,却偏偏还要说的云淡风轻,好像与我无关。


说了好多,不停的说,那些一一从我身边经过又离我而去的人。我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干什么,也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我想借着酒劲痛哭一场,可憋了好久也没挤出一滴眼泪。却在睡前蒙着枕头哭了一夜。


梦里出现的人,醒来后就当没有梦见。他现在活得很好,背对你走开万水千山,只求和你永不相见。喜欢上他,并不是他长的好不好看的原因,而是他在特殊的时间里,给了我别人给不了的感觉。


而世上最可悲的事是,当过去深爱你的那个人成为你的一切之时,你却对他不再重要了。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的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曾经美好的童话。


那天,在校园里,我看到一个人,一瞬间的恍惚,我以为那是他。隔了这么久,我的心还是跳的飞快。


看电影《一生一世》,别的都没有记住,唯一记得的是,男孩总是跟在女孩后面,很多年以后,即使隔着很远的距离,也总能分辨出女孩的脚步声。而我曾经,不论隔着多远,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看出他的背影。即使后来我的视力变得不好,我也总能认得出来。一眼万年。


5

后来,我交了男朋友,他也有了女朋友。


当我们彼此渐渐淡出在各自的生活里时,我才知道,我们终究回不去了。


汶川地震的那一年,我所在的城市居然也有了震感。那是下午两点半,我在课堂上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渐渐的觉得四周都在晃,我以为是我身后的人在踢我的凳子,可同桌拍拍我说,地震了,快去操场。


我这才清醒过来,跟着他们一起走到了操场。在那里我才看到报道上说四川地震,竟然波及到了这里。


我忽然想起在四川上学的他,连忙给他电话。可是一直没有人接。我不停的打,然后急得快要哭出来。


那时候我忽然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以前我和他撕破脸皮,说,以后再也不联系了。可直到那时候我才发现,他喜不喜欢已经我不重要了,只要他活着,我只要他活着。


《美国往事》里有这样一句话,“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你。想到你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这句话在我最孤独的时候一直支撑着我很久。


后来第二天,他的电话通了。我颤抖着问,你还好吗?


他说,我还好,没死。


我挂了电话。后来才知道那次地震有多严重,差一点,就差一点,我或许就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而那一次通话就是七年前,我们最后一次通话。


6

后来,七年里。我结婚了,他也有了新的伴侣。


如果没有这一次通话,我们应该还不会再联系。可现在,说出“你好”的这一瞬间,我想,我们都释怀了。


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我甚至都想不起来他的模样。原来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


每个女孩的一生中,总会遇到一个让自己成长的男孩。也许他给你最温暖的爱,让你成长为温柔娴静的妇人;也许他给你最深痛的伤害,让你成长为决绝凛冽的姑娘。


可是不管怎样,那都是一段属于我们的青春记忆。


hhh原来曾经的美好,最终只是一句,“喂,你好。”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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