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辩稿:电子烟应该合法化 | 华文说

主辩稿:电子烟应该合法化

派大星

发布于 2016.01.25 · 字数 1223 · 阅读 3747 · 喜欢 68 · 评论 9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的各位。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电子烟应该合法化。

众所周知,电子烟是现在的热门话题。柔佛州苏丹谕令全州禁电子烟,引发了各种争议;我国卫生部也成立了特别委员会处理电子烟课题。

为了获得清楚而准确的立论,我专门的在搜索引擎上找了‘电子烟’的定义,很可惜没有准确的定义,这大概就是电子烟课题引争议的原因。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所指,电子烟事实上称为电子尼古丁或电子非尼古丁传送装置,与传统香烟需要燃烧不同。电子烟是透过雾化器将尼古丁溶液或气味容液汽化,供使用者吸食。而这些溶液中的主要成份为丙二醇、植物甘油(超过90%)和气味香精,其化学成份相对烟草燃点时产生约400种化学物质而言,更容易控制,更加安全。

应该的意思为必须如此,理所当然。

合法化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和规范来约束行业,具体手段包括许可制、实名制、以及税收。以性交易和赌球为例。性交易合法化后,妓女将作为一种与教师、警察类似的合法职业。她们必须领取执照,在在限制地点和限定时间交易,受到政府管理并纳税。而政府将赌球合法化成为足球彩票之后,经营者在交易时必须记录购买者的个人信息以及比赛时间、地点、投注金额等等,从而方便管理以及统计税收。

目前,合法化电子烟的国家有26个,而这些国家恰好都是世界主要国家,例如:中国、美国、俄罗斯、澳洲、加拿大、欧盟、法国、英国、德国、荷兰、意大利等国家,日本更是首个给电子烟合法地位的国家。

应该合法化电子烟与否,我们必须考虑合法化前后对社会现状造成的影响。

(一)电子烟烟油口味众多,尤其是以甜味为主的风味种类繁多,如果放置不当很容易诱导6岁以下的孩童误食,产生的后果不堪设想。合法化电子烟后,美国国会在今年初通过了电子烟烟油使用儿童安全包装的法案,声明电子烟只适宜十八岁以上的成人。

(二)2014年2月,欧洲议会批准了电子香烟法规。规定禁止电子香烟广告,尼古丁在液体中的最大浓度的限制,液体可以出售最大限制,要求防孩子使用的液体包装,在纯净的成分要求,要求该设备提供气相一致的剂量,需要披露的成分和烟碱含量,如果违反规定,则授权监管机构采取行动。

(三)在英国,使用以及销售电子香烟和广告是合法的,在公共场所吸取电子烟则不受限制。然而,企业可以选择禁止电子烟。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伦敦交通局,禁止吸烟和电子烟作为运输的条件。

这些成功将电子烟合法化的国家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让我们看到了将电子烟合法化的可行性。

我方必须强调电子烟合法化并不是代表鼓励大家吸取电子烟。反观,电子烟合法化是通过政府的介入和监管,在满足大众的同时也净化这个商品,保护从业者和烟民的基本权益,还他们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

再者,不合法化电子烟可能造成电子烟地下化,使存在的问题隐藏无法有效控制,而合法化就是为了减少电子烟为社会带来的诸多问题。

所以,我方坚决认为电子烟应该合法化。谢谢!

 

 

p/s:难得朋友初次参加辩论赛,问了我少许意见,闲着有空,也就花时间写了主辩稿,请各位多多指教啦!

 

 

 

派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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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思

1楼 · 8年前

比起“為何合法化電子煙”,我看到的是“電子煙如何合法化”,簡單來說就是離題。 這篇稿的結構相當之標準,但是我更希望看到你告訴我為何我們的政府應該合法化電子煙。你告訴我其他國家成功的案例,是否在告訴我“其他國家可以=我們國家也可以=我們國家有必要?” 文中也有提到一些權利保障等等的標題,但是僅此而已,並無論述。我認為這才是應該深入討論的部分,為什麼權利應該被保障,國家可以獲得什麼利益等等。 至於其他國家的案例,與其作為論點,不如作為數據、例子更合適。只要合法化電子煙的必要性成立,就可以進一步說服大家這不是空中閣樓,這樣一來論述方為完整。

派大星 回复了 余思 :

嘿,余思你好。这可是我第一次写主辩稿,谢谢你的意见、点评和指教,让我有进步的空间。 以后有机会或者有时间再写这样体裁的文章,希望你也会继续留言,让我知道我的问题出在那里哟

8年前 回复

派大星 回复了 余思 :

不过话说回来,站在正方的立场,这篇稿真的来得不易,毕竟做了很多的资料收集,找到的论点都是不利于正方的,基本上电子烟真的没什么好处。 在无计可施之下,也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完成这篇稿了,没想到就被你发现破绽了。 在辩论上,面对一个很不利的辩题,应该怎么应对呢? 希望你能给予一些有用的建议,谢谢。

8年前 回复

余思 回复了 余思 :

在辯場上遇到對自己不利的辯題該怎麼辦,這是許多新手都會問的問題。但是對我而言,確實會有“比較有利,比較容易”的辯題,但是基本上是沒有“不利的辯題”的。須知道凡事都有兩面,有所可辯,因此才必須去辯論。若一個議題的結果是絕對的,那麼對於辯論這個平台的雙方顯然是不公平的,好比“地心引力會/不會把東西往下拉”,這有神馬可辯性?除了平常拿來練習自圓其說之外,基本上和辯論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然而,在正式辯場上我們遇到的都是有爭議空間的議題,仔細想想就可以知道。雖說凡事都有兩面,但是一個人一次只能相信一件事,否則就沒有意見,許多新手辯論員會對“辯題有利與否”感到困惑,其實只是因為參雜了太多個人感情進去,或者是事情看得不夠透徹而已。 其實你在寫這篇稿的時候也知道自己有哪些破綻,已經是一種“明白凡事都有兩面”的表現。如果你支持電子煙,但同時你知道電子煙有壞處,那麼當你反對電子煙時你又何嘗不知道電子煙能帶來的好處?就是這樣的道理。這個說起來容易,但還是需要實際的經驗來支持的,等你接觸比賽多了,思維上的訓練足夠了,自然能夠看透萬物的邏輯思維,前因後果。

8年前 回复

余思 回复了 余思 :

就這個辯題來說,端看你接觸的是哪一種賽制。我先用奧瑞岡賽制的要求(可以維基百科奧瑞岡賽制看看),把辯題改成“政府應不應該禁止電子煙”來剖析一下,你參考參考 以下內容是針對正方可能提出之質疑,這四項須根解損應該是先由正方提出後被反方檢驗的。要記得,奧瑞岡賽制的視角應該是以“落實政策者”,即政府的視角出發(你看英文辯論賽,正方叫做Government Team就是這樣的概念): 需要性:電子煙造成的問題是否有必要讓我們去全面禁止?這就必須看電子煙造成什麼問題。是煙民數量增加?商家胡亂調製配方?還是其危害大於傳統香煙?這個我沒有詳細的資料,所以擱著。 根屬性(注意我用的句式和需要性有何差別):煙民數量增加是否因為沒有禁止電子煙的關係?是不是傳統香煙可以讓煙民數量飽和?商家胡亂調製配方是否因為沒有禁止電子煙所導致?那是不是凡出現黑心食品就要一竹竿打翻整船貨?電子煙的危害比傳統香煙大,是否因為沒有禁止?這點就必須要看正方提出什麼樣的危害才能進行質疑。 解決力:禁止電子煙如何解決煙民數量增加?難道人民沒了電子煙不會去吸傳統香煙?通過禁止電子煙來解決配方問題是否用牛刀殺雞?是不是為了解決人們在傳統香煙混入毒品,也應該全面禁止?還有什麼樣的危害對方認為可以通過禁止電子煙來解決的? 損利比:我禁止電子煙,對於國家來說失去什麼,得到什麼?是稅收嗎?我花那麼多錢財、人力物力去落實新政策,我究竟獲得什麼好處?是不是沒有好處沒有壞處?對於反方來說,只要正方的損利比是零回酬,即便不損失也是輸了,因為在成本這一環正方已經自動虧損了。 以上不需太貪心,不需全盤否定,只需要抓緊最脆弱的兩點(最多三點)來攻擊就好。太貪心去全盤否定只是吃力不討好,想想你要如何去自圓其說就知道了,更何況時間有限。在奧瑞岡賽制中,正方的目標只是要證明新政策有效,而反方則證明無效,僅此而已。 以上得證以後,我便可以繼續推進第二層次:辯題的要求是“為何不應該廢除”,我得證再繼續告訴大家“為何應該被保留”。這一點就看你喜歡怎麼詮釋,你可以告訴大家人權自主的重要性,也可以告訴大家合法化後如何賺取稅收等。若你有時間,有自信說得完的話還可以把以上兩個物質和精神兩大利益一併推出,同時引用更多實例來正成你的立場。有了“保留的理由”,自然可以告訴大家“保留有可能”,而不是出於浪漫主義的一項舉動。 然而,要注意的是,你的辯題是“我國政府應不應該合法化電子煙”,我修改成“應不應該禁止”,對於雙方的論證成本是有一定的差異的。因為對我來說,我最低限度只需要論證“不需要禁止”,表示我可以認同“不合法也不非法”的灰色地帶,換句話說就是維持現狀(雖然實際的現狀是各州做各事)。但是對你而言,你必須論證的是“為什麼需要合法化”,也就表示即便政府不採取任何行動,保持中立,你也會輸掉。看到這當中的差異了嗎?

8年前 回复

余思 回复了 余思 :

如果是一般的華夏賽制,那麼可以玩的東西就更多,但也更麻煩(因為對方也可以玩很多變化),我簡單地給兩個方向: 如果要玩物質利益,可以去想看,我將之歸類為和毒品一樣必須被禁止的東西會有什麼後果?如果不進行性合法化,顯然就是沒有另外去管制,那麼是否有可能造成市面上的電子煙一律都是特別有害,或是參雜了毒品等?走私會否更猖獗?為什麼電子煙必須被討伐,但是傳統香煙不能?等等實際的議題。你可以慢慢地往所有會被牽涉的可能性去思考,就像一棵樹的樹枝不斷地分叉一樣。 如果要玩抒情向,你也可以大談公民權利的重要性等等,但是這個路線放在這個辯題當中其實有點弱,如果想玩抒情可以多少和物質利益做一點鏈接,比如:這裡不是共產國家,你剝奪人民的自主權已經不應該了,更何況你的行為還會造成走私猖獗等社會利益,吃力又不討好。 另外也可以去思考“規避”二字,意思就是立法定規來避免問題。電子煙造成的問題是否可以被規避,沒必要全面討伐那麼大費周章?當然,還是那句話,你首先必須告訴我為什麼你選擇規避。是不是因為規避的成本比較低?還是全面禁止付出的代價我們承擔不起?

8年前 回复

派大星 回复了 余思 :

对不起 现在才看到你的回复。听君一席话 胜读十年书啊!!!! 很感谢你的指点与指教,这一次真的长知识了啊!!!! 我的辩论经验不多,之前比赛也只是和朋友组队,并没有专业的教练或者指导老师帮忙,都是靠自己和队友的钻研,慢慢找出破绽。所以这一次能在这里遇到您这样的高人,真的觉得很开心,从你身上获益良多啊!!!

8年前 回复

派大星 回复了 余思 :

如果以后再有机会参加比赛,我必定会把我的稿件放在这里。希望你能再次给我批评指教!!!

8年前 回复

易于修炼的女生 回复了 余思 :

你也参与过国会式辩论吗?看你给评论的语气可以说是有着很丰富的经验的。

7年前 回复